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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师一附小听课制度

作者:编辑:曹向荣发布时间:2018-10-23浏览次数: 来源:

     

 

一、本制适应于度学校的各级领导、教研组长、教师之间、师徒之间的听课。

二、听课时间:语文、数学一般在每日上午第一、二节课,其他学科分别在每日上午第三、四节或下午第一节课。

三、领导听课分为:了解性听课,检查性听课,邀请性听课,跟踪性听课,对比性听课,系统性听课。

四、要记好听课笔记:听课后及时进行评课,坦诚地交换意见,肯定优点,指出不足与努力方向。

五、领导听课节数,每学期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研主任不少于30节;德育主任、办公室主任不少于20节。每学期教研组长听组内同事的课和教师相互听课均不得少于10节,其中师徒听课互相听课不少于5节,年轻教师互相听课不少于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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