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师一附小班级家长委员会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密切家校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的积极推动作用,形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结合的良好局面,经学校研究,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班级家长委员会,
二、家长委员会的构成:
各班家长委员会由五人组成,主任1名,副主任1名,成员3名
三、家长委员的职责:
1、通过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使学生在学校、社会、家庭中均受到良好的教育,真正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2、家长委员会成员,应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全社会和家庭宣传教育下一代的重要性,使全社会都来重视教育下一代工作。
3、各成员要按时参加委员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献计献策,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向更高层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4、家长委员会按时参加班级集会,研究工作计划,了解学校的各项工作情况,以更好地开展工作。
5、重视和加强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学校及学生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定期参与、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最大限度地降低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健康发展。
6、各成员要注重自身的品德、文化修养,时时处处以身作则,注意自己的表率作用,不做对学校、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事。
7、要关心维护学校的荣誉,及时反馈社会、家庭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反响和意见,以提高学校在社会的声誉。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 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四、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1、参与班级教育活动,促进班级管理。
2、沟通信息,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密切配合。
3、学习教育理论,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4、调查家庭教育状况,探讨家庭教育的方法,更新家庭教育观念。
5、对学校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1、提供家庭的有关信息。
2、帮助学校与社会各方面建立必要的联系。
3、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供方便或开辟更多的渠道。
4、协助学校搞好家庭教育,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
六、家长委员的评选:
1、班主任老师根据各班学生家长的年龄、学历、能力、表现等方面确定候选人。
2、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3、召开班级家长委员会,确定主任、副主任,成立班级家长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