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师一附小课堂常规制度(教师)
1、教师之间做到不私自调课和代课,确需调动时,必须经教务处同意,并留有备案。教师因故不能上课时要提前请假,未经请假不按时上课,按旷工(课)处理;发生事故,追究相应的责任。
2、每节课上课铃响前,任课教师提前3分钟到达教室,做好教学准备,督促学生就位,清点人数,指导学生准备所需课本和文具。对无故缺席的学生,要及时向班主任通报,若未遇班主任,需及时向教导处通报。上课铃响后开始上课,下课铃响后结束本节课。不随意提前结束教学任务或提前下课或经常性拖堂。
3、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使用礼貌语言、职业语言,讲普通话,对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打骂学生,教学工作中,不进行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占用过长教学时间批评学生。
4、教学过程中,不随意将学生推向教室外,不随意允许其他学科教师将学生叫出。若有个别学生发生意外,需及时通报班主任,若未遇班主任,需及时向教导处通报。
5、穿着整洁,仪表端庄,态度和蔼亲切;男教师不蓄胡须,女教师不浓妆艳抹,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服饰。体育教师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
6、教师在上课时不接打手机或在课堂上吸烟;坐着上课或让学生自习,若遇身体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导处通报。上课期间教师不随意离开教室,若有紧急事情需要离开教学现场,应及时向教导处通报,由教导处作出安排。
7、需将学生带入多功能教室或室外上课的教师,需提前检查好上课地点的设施,同时提前进班组织学生排队,引导学生进入多功能教室。教学工作结束后,引导学生安全返回教室,安排学生清理教学具,并打扫卫生。若教学场地选择校外,或在教学时间内组织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时,需及时向教导处通报。8、合理选择使用实验器材、挂图、模型、计算机、网络等教学媒体;演示、验证和探究实验教学要组织有序,操作规范,指导及时,确保安全,使用结束后将器材关闭或放回原处。
8、重视教学卫生,注意纠正学生坐、写姿势,随堂教师要负责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9、及时、恰当的处理课堂偶发事件,并及时上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