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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2020年语言文字工作发展规划

作者:编辑:曹向荣发布时间:2020-02-20浏览次数: 来源: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与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继续贯彻“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工作方针,切实使我校成为规范用语用字的重要领域。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语言文字培训三年规划》,以形成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之与学校文明建设、学生素质教育和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争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教师和学生的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的要求,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它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校园用字规范。     

三、工作要求: 

为了切实保证这个目标的实现,形成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之与精神文明建设、学生素质教育和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特制定本规划,具体措施和要求如下:

1.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分管领导每年要听取语言文字工作汇报,研究语言文字工作。学校有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和总结。

3.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4.健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要有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各班应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在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学校和各班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整治与监督工作。

5.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条件,新教师上岗条件,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在教师年度考核、期中教学检查、评选先进、评定职称时,都要将普通话内容列入,全体教师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100%使用普通话。 

6.学生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将此列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     

7.开展多层次的普通话演讲、朗诵、书法及规范字知识竞赛,提高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水平;每年9月开展"推普宣传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8.对教师进行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培训、教育,学校校园广播站播音员普通话水平(教师)必须相当于一级乙等。      

9.建立学校规范用字检查审核制度,加强监督力度。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负责对学生各类小报及需展出的文字作品的报审,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抽样检查,对学生的作业、答卷、通知等进行不定期检查,杜绝出现错别字、异体字、二简字和繁体字。对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在教学、工作和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结果向全校通报。

10.对校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11.校园广播站每年必须播出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节目5次以上,在校园网主页上设置语言文字工作网站,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有关文件,及时报道学校有关工作动态、先进事例。

12.在校内设置宣传标语牌及宣传橱窗,在教学楼、图书室、食堂、等公共场所设"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使校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都使用规范汉字的氛围。

13.加强与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系、沟通、协调,积极参加省、市语委组织的各项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加强学校管理,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师生员工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全体师生行动起来,才能切实做好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宣传教育工作,当好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表率,为我国新世纪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做出贡献。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

202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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